GB 17565-2007《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》。
技术性能
外观 (1)门框、门扇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洁,无明显凹痕和机械损伤。 (2)铭牌标志应端正、牢固、清晰。 (3)防盗安全门应有永久性防盗安全级别标记。 (4)防盗安全级别标记由其中文代号和平面圆组成,中文代号应位于直径为Φ25mm的平面圆中。 (5)以宋体凹印形式永久固定在内侧铰链边上角,距地面高度1600mm±100mm的位置上。
板材及材质 (1)板材材质可选用钢、不锈钢、钢/木、铜或其他复合材料。 (2)钢质板材厚度 a)门框按防盗安全的乙、丙、丁级别分别应选用2.00mm、1.80mm、1.50mm。 b)门扇的外面板、内面板厚度用“外板/内板”形式表示,按防盗安全的乙、丙、丁级别分别应选用1.00mm/1.00mm、0.80mm/0.80mm、0.80mm/0.60mm。 c)甲级防盗安全门的板材厚度在符合其防破坏性能的条件下,按产品设计选择厚度。若选择钢质板材其厚度应不低于乙级防盗安全级别门框、门扇的厚度及允许偏差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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